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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推动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共享平台建设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12 | 3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通知发布。两江科创局发布共享平台年度绩效考核通知。

(二)材料报送。经认定的共享平台均应参加并按通知要求报送参评材料。

(三)考核开展。两江科创局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依据其提供的参评材料并结合现场核实情况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建设单位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四)等级评定。根据综合评分高低,将共享平台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

(五)结果发布。向社会公开发布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共享平台名单,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 认定和考核结果运用

(一)认定结果运用

经两江科创局认定的共享平台,授予“重庆两江新区XXX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称号并授牌,纳入共享平台绩效评价。

(二)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共享平台按照《重庆两江新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十条,根据评定等级分别给予平台30万元、15万元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共享平台应及时整改,对连续两次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不合格的共享平台予以摘牌。

(三)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

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按程序拨付给建设单位,资金主要用于平台运行补贴,包括设施改善、对外宣传、激励服务团队等。

第四条 组织管理

科技创新局牵头指导共享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共享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建设单位按照共享平台的管理要求,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创新服务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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