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健全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弃产品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创新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废钢、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产品利用量达到300万吨。(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撑。
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支持研发与绿色低碳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项目。发挥驻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完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协同创新机制,开展绿色低碳重大科研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鼓励加入山东能源科技创新联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依托泰山创新谷、泰山智慧谷、泰安市产研院等载体平台,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绿色技术提升。鼓励重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培育和引进,建立健全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驻泰高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需求,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关键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技术研究,推动化工与二氧化碳捕集利用(CCUS)技术耦合创新,建设CCUS技术耦合示范以及二氧化碳深度利用项目。着力突破可再生能源制氢、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探索“光伏+氢储能”技术路径,全面提升储能技术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应用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微反应连续合成、生物转化、低碳冶炼、洁净钢冶炼等绿色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