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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智慧能源数字化转型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09 | 56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专栏5:能源惠民利民工程项目

1. 上饶市10千伏及以下改造工程,新增主干线长度超过2500公里,支线长度超过2300公里,配套低电压线路长度超过1万公里;

2. 上饶市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新建367个充电站。(其中:广信区91个、信州区69个、广丰区56个、德兴市16个、横峰县8个、鄱阳县27个、玉山县22个、铅山县13个、万年县11个、婺源县25个、弋阳县13个、余干县16个)。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系统运行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部分土地和水域,消耗大量物资资源,能源设备运行期间会向周边环境排放少量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可能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规划实施加快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转型,能源生产、消费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一是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实现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标煤以内(年均增长约6%),要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比于2020年下降幅度均达到江西省下达指标要求。力争“十五五”中期2028年左右全市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二是积极开展煤炭矿区生态治理、火电超低排放改造、水陆交通清洁替代、建筑节能改造、工业能效赶超等行动,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显著。三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全市能源布局和结构。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60%。

(二)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落实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能评、排污许可等制度要求,严格实施相关能源环境治理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使用对环境的影响。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将在国家及有关省区关键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做好相关专项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充分吸收相关专项规划环评工作的成果,不突破相应环评结论,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规划实施的依据。严格履行环评法定程序,充分做好环评公示和公众意见征集,降低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活的不良影响。夯实责任,强化监管,规范竣工环保验收,依法开展后评价,落实跟踪环境监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强化法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对违反项目环评制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督促违法项目依法完善环评手续,切实落实现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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