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强化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保障。围绕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碳减排成效明显的重点领域,按照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工作要求,推出“再贷款+绿色金融”模式,定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信贷投放。设立绿色金融风险缓释基金,制定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于银行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在参与绿色金融中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落实碳减排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债券认证费用、发行评估费用、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等给予费用补贴。探索对承销、购买绿色债券的金融机构给予激励性政策支持。(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
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泉湖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示范工程、EOD示范项目建设工程、绿色低碳产业新动能推进工程、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色金融等试点示范,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争创全省碳达峰示范县(市)。
(一)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推动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结合实际,推进翻江、壶天(二期)、棋梓、白鹭等4个风电项目。推进潭州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湘乡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储能电站,有序推进压缩空气储能以及“新能源+储能”项目建设,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争创国家新型储能示范试点。统筹推进风光储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工作。根据生物质资源条件,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国网湘乡供电公司、城乡建设集团、绿色化工集团、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泉湖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动泉湖乡村振兴片区建设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探索水稻混种、稻油轮作、油菌混种等现代农业种植方式,提高“亩均收益”,并重点打造2-3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片区乡村振兴全产业链多功能服务中心,延伸冷链物流至田间地头,打通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全力发展红色低碳文旅产业。建立与长株潭及各县市区旅游协调发展机制,承接部分旅游客源,打造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以酒店、民宿、乡宿、农家乐和观赏农业、体验性农业基地为主的特色乡村旅游。(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旅广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城乡建设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EOD示范项目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重点建设城西老工业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将原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及其废渣堆灰渣综合处置、城西老工业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与绿色化工园区相关产业项目一体实施,形成以无机碱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及下游产业链为主导产业的新型绿色化工园区。(生态环境湘乡分局牵头,市科技工信局、城乡建设集团、绿色化工集团、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