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按照供电能补给的服务对象差异,研究对象包含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四类。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居住(小)区、单位等特定范围的
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专为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特定领域的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车辆开放经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专用换电设施指专为特定型号或特定领域的车辆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设施。
四、规划目标
到 2027 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使用便捷、适度超前的充换电设施网络,指导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有序建设,支撑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到 2035年,建成车桩相随、智慧高效、运行稳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能源绿色供给和低碳交通发展,为新时代马鞍山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有力支撑。
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模预测
根据各类型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预测分析,按居民区充电桩、出租车充换电设施、电动公交车充换电设施、电动物流车充换电设施、电动环卫车充换电设施等各类充电设施的规模预测。
居民区充电桩:按照电动小汽车保有量预测,2027 年居民区共布置不少于1.55 万个充电桩,车桩比 1.2:1;2035 年居民区共布置不少于 7.73 万个充电桩,车桩比 1.49:1。
出租车充换电设施:按照电动出租车保有量预测,规划 50%电动出租车充电利用充电桩、50%电动出租车利用换电站。电动出租车在 2027 年、2035 年的充电桩需求不少于 223、813 个,换电站需求不少于 4、12 个。
电动公交车充换电设施:按照公交保有量预测,2027 年、2035 年电动公交车充电桩规模不少于 557、1076 个,车桩比 1:1。
电动物流车充换电设施:电动物流车的主要采用换电模式,按照电动物流车保有量预测,结合换电形式,换电站在 2027 年、2035 年规模分别不少于 12、21个。
电动环卫车充换电设施:按照电动环卫车保有量预测,2027 年、2035 年电动公交车充电桩规模不少于 39、99 个,车桩比 2:1
六、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的充换电设施布局思路,是以构建“三网协同”为主线,全方面统筹规划;考虑“三网”各自布局的特点、规划依据和影响因素,最终形成系统化、差异化、精细化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本次规划 2027 年,公共充电桩网络充电桩11798个、专用充电桩网络充电桩 617个、基础充电桩网络充电桩15500个,合计 27915个,车桩比为 1.3:1;2035年,公共充电桩网络充电桩22642个、专用充电桩网络充电桩 1184 个、基础充电桩网络充电桩77300个,合计101462个,车桩比为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