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入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电力供给结构,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电力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系统
1.协同促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
聚焦海口市清洁能源化智慧交通综合应用示范点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和管理。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网络结构,大力发展“公转水”、多式联运等,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促进道路运输组织集约化发展,降低公路货物运输空载率。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向乡村延伸覆盖,建设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实施《海口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规划》,强化海岸公共空间与城市衔接,精细化设计绿色慢行休闲系统,落实规划用地保障。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改造,推进港口原油、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
2.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运输装备低碳化。
深入推进美兰机场绿色机场建设,积极探索美兰机场碳达峰实现路径,促进美兰机场节能降碳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打造绿色机场标杆。依托海南省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张网”运营发展。建设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汽车清洁能源化,助力打造海南新能源汽车全域推广示范区。鼓励支持江东新区、美安科技新城等区域打造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区。规划建设覆盖全市各乡镇的充电桩设施,构建市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探索能源一站式多元补给,鼓励南海大道、秀英港等交通枢纽和港口新建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基础设施”为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能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实现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公交、巡游出租、分时租赁等领域车辆全面清洁能源化,轻型物流配送车(新增)、城市环卫车等领域车辆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60%,私家车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到2030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