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交投标文件,且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有关的证书、执照、资料等;
(6)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7)若联合体最终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