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前运行维护及储能消防系统(审查、报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
标识、各种整改、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需要)、废弃物处理(若需要);
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KKS编码
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管理工作(含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等);
项目并网验收需要的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含调试报告、安评报告、并网计算报告、并网调试方案)、电能质量检测、等保测评备案;
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及档案专项验收等;
12)本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质保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另附件)。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9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日(实际以监理开工令或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开展相关设计、采购、施工准备等工作)。计划并网日期:2023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同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文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一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10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5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或30MWh及以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项目已完工并网。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完工证明和并网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工作内容(合同内容描述不详细的可补充提供技术协议)、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项目完工证明需要提供用户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并网证明需要提供并网测试报告或盖章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