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系列决策部署,拓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广阔空间,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出台背景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调研,并就产业培育、自主品牌建设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山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基础和优势,重汽、中通等商用车品牌销量居全国前列,新能源乘用车加速起势,比亚迪、吉利等一线车企在山东设立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济宁宁德时代、枣庄欣旺达、济南比亚迪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实施,配套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协同发力,既是扩内需、稳增长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使用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起草组,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各领域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推进措施和支持政策,组织有关单位、地市、重点企业、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把握的关键问题
研究起草过程中,认真摸排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电网、路网等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制约瓶颈,突出解决好五个关键问题。
(一)关于如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共35.3万台,其中,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为9.6万台和25.7万台。从市县看,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区和高速服务区,直流快充桩占比偏低;从农村看,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偏少,覆盖面相对不足。基于此,研究提出“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总体思路。扩总量:聚焦公共区域和居住区两方面,公共区域重点提速国省道沿线、大型停车场等典型场景布局建设,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车位的比例要求,便于操作落地;居住区按新建、既有居住区和老旧小区等分类加快建设,推动可装尽装、应建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