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8万台和90万台以上。优结构:以城乡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直流快充桩,到2025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补短板: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区域开展试点,三年择优筛选10个左右县、100个左右乡镇给予激励,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此外,针对目前农村电网容量偏低的问题,研究提出以升级扩容为重点,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改造提升,2023-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合计新增75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80万千伏安,可满足农村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关于如何通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拉动产业发展。2022年山东新能源汽车产量33万辆、占全国4.7%;其中,适宜农村市场的载货汽车产量4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产量19.4万台。上半年,山东新能源汽车产量23万辆、同比增长76%,产量占全国6.1%,综合竞争力仍有待提升;载货汽车产量占全国15.5%,微面、微卡、皮卡、轻卡等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基于此,提出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为契机,培植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增强供给能力,集中打造济南、青岛两大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提速建设烟台、日照、德州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和淄博、聊城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塑优“两基地、五集群”发展格局,力争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左右。聚焦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适宜农村地区的载货车型,力争新能源载货汽车全国市场占有率三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20%以上。聚焦提升配套水平,加快推动济南比亚迪、济宁宁德时代等一批支撑项目建设投产,到2025年形成200亿瓦时动力电池、100万台驱动电机配套生产能力。同时,培育招引一批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头部企业和高技术合作项目,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竞争力。
(三)关于如何挖掘释放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22.7万辆,其中,农村户籍人口保有量46.2万辆、占比37.8%。聚焦开拓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加大促销力度,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围绕促销展销、下乡车型推荐等细化一批务实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大幅增长,到2025年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加快应用推广,针对县乡党政机关、重点公共领域,明确提出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引领带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畅通二手车交易,大力培育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和限额以上经销企业,促进新能源二手车购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