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破除劳动力、人才流动障碍,推动人才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流动配置,充分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依托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社会保险服务平台,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利,扎实做好社会流动劳动力人员的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完善混合用地供给政策,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地,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完善知识等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的对接使用工作,支持我市重点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54.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取消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坚持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示。持续开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推动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探索有效实现路径,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县创建,通过市场化和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布局建设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进农村电商、农产品供应链等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鼓励农副产品、小商品、建材、汽车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商品贸易集散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