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2标书雷同
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除引用国家、行业、地方、大型企业标准、文件、手册、作业指导书、标准工艺等公开资料的内容外,在施工组织设计、服务方案、配送方案等本应个性化论述的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大篇幅内容雷同,且雷同内容并非出自同一篇参考资料;或者存在两处及以上相同的表述错误、语法错误、文字错误、数字错误、计算错误、报价文件组价错误及疏漏、排版错误、页码缺失、事项遗漏等一致性错误的;以及项目管理人员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10.3标书混装
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参加同一标包的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企业印章出现重叠交叉,不同投标文件保留了相同的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联系地址,以及投标文件中所附同一时段的合同业绩证明中签署的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等存在重叠交叉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10.4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招标文件未给出总体及分项报价表的标准格式或参考模板,且无行业及地方定额、公开的市场信息价参考,需要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报价的,不同投标人的报价表格式及分项内容、数量、金额却一致的;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等差、等比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规律性差异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10.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其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11投标人提供支撑证明材料中的业绩支撑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目录内容包括以下信息:每张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不含税),并制定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具体业绩数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注:供货业绩近三年计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如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与3.1 通用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