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实施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逐步实现“农村寄宿制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寄宿制初中向县城所在地集中”。编制商丘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合理制定学校年度建设计划,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更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河南中医院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商丘医院项目建设,发挥好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作用。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商丘市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商丘医院)项目建设。完善市、县级传染病救治网络,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和符合规范的病房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开展城市内涝系统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到2025年新开工改造3万户。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监督手段,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强化本土优质工程建设企业培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本土建设企业创建精品工程,增加本土建筑企业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州杯)数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项目股份制改革,打造一批更具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参与市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项目,鼓励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建立重点项目供需对接机制,组织举办建材产品推介会,鼓励项目施工单位与优质建材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29.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方案和政策措施,在信息通信、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加快形成全省领先优势。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双千兆”网络协同工程,推动10G-PON规模部署,重点场景、热点区域、农村热点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新型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商丘智慧岛算力中心、梁园区集美数智产业园、睢县电子信息产业园、民权永耀缘成科技光电产业园等建设,积极建设全省5G智能终端配套协作区。到2025年建成5G基站1.4万个,拓展5G覆盖范围,提升典型场景网络服务质量。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建设和应用推广,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二级节点。加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积极遴选培育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