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实施农村改电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配网线路、老旧设备改造提升,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水能、地热等有序发展。持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逐步推动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持续推进城市农村“同网同速”,优化提升农村宽带网络质量。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大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编制农村地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补上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智能充换电站、行政村配置公共充电桩。合理布设乡村电网、光纤网络等,做到整齐美观,与乡村风貌相协调。
原文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
甘政办发〔2023〕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化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动全省“和美乡村”创建行动,组织实施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等工程(以下简称“八改”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民急需、社会关注的工作为突破口,组织实施“八改”工程,加强路边、屋边、水边、田边整治,推进村庄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特色。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充分体现我省各地村庄自有独有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和农民需求,聚焦短板弱项,合理确定“八改”工程重点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类实施,有序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不超越发展阶段,不搞形象工程,切实做到实用管用。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把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贯穿于“八改”工程全过程,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