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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国内外区域电力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典型案例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8-25 | 37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现货市场——跨省与省内联合出清

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南网总调首次通过市场报价方式安排机组启停,通过试运行,形成跨省和省内分时电价与交易曲线,实现跨省与省内现货交易衔接。预计2025年,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将实行连续结算运行。

(4)辅助服务市场——品种丰富功能完善

从2017年启动至今,南方区域已基本建成“区域调频+省级调峰”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根据《实施方案》:2023年,基本建成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优先计划、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跨省与省内联合运营;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机制。

3、规则体系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原则,确保实现五省(区)“一盘棋”管理,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

(1)搭建“1+N”市场交易规则体系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的《运营规则》为基础,形成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为框架的“1+N”的市场交易规则体系。

(2)打造“1+N”电力市场监管体系

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南方能源监管局还结合区域实际,组织编制了电力市场监管系列指引,形成“1+N”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

4、改革历程

2022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由此,以7年“电改”经验为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拉开了新一轮改革序幕。五省(区)中,广东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曾在“电改”中做出许多大胆探索。

2006年

广东台山签出1.9亿千瓦时的直购电试点合同,成为全国首个“一点对多点”的直购电尝试。

201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广东获批成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

2015年初,全国首家售电公司在广东深圳注册,全省13家售电企业成为第一批“吃螃蟹”者。

2016年

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独立机构挂牌成立,两级交易机构协同运行。

201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首批8个试点地区之一于2018年率先启动模拟运行,并于2021年11月进入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

南方五省(区)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场外双边协商、场内集中竞价相结合的中长期交易模式,提供不同周期的交易品种;云南市场化电量占比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跨省(区)交易类别涵盖“网对网”、“点对网”、“点对点”,交易品种覆盖协议计划、增量外送、直接交易以及合同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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