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通知。
文件明确,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电网企业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电网企业监测、统计、分析,景观照明、空调用户具体落实优化用电的管理机制。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电力保供要求,提高夏季极端高温大负荷应对能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用电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居民生活的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快速发展,用电负荷不断增长的同时,用电负荷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景观照明和空调负荷占比不断增大。为了精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保障民生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减少对生产经营用电的影响,科学调整电力需求侧管理思路,精细化发掘可中断负荷,提高用电效率和新能源消纳能力,构建景观照明和空调节约用电、负荷压减的优化管理机制,刻不容缓。
二、加强工作协同组织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电网企业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电网企业监测、统计、分析,景观照明、空调用户具体落实优化用电的管理机制。具体职责为: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是景观照明和空调负荷优化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规则制度的制定、督导检查评价,核定参与用户负荷压降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办公场所空调负荷压降管理,降低非生产用电负荷。
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市政景观照明落实节电措施,提高景观照明节能水平。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地铁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空调负荷压降管理,指导用户合理优化空调温度,提高弱冷车厢比例。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场所景观照明和空调负荷压降管理,指导用户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优化空调温度设置。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空调负荷压降管理,指导各单位加强空调运行管理、提升空调运行能效,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