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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8-18 | 34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实施,推进《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等相关标准修订。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健康化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健康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健康性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性能水平。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规划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应当就绿色建筑要求征求同级住房建设部门的意见,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在相应通知书中注明“有关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施工阶段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结合建筑节能验收同步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低碳改造

1.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在城市更新中融入节能、绿色、低碳的改造理念和技术,老旧小区改造在满足基础类改造内容基础上,鼓励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形成定制化、差异化的改造清单,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维修基金等创新改造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部位,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力争到2030年累计改造3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总结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示范经验,梳理成熟技术体系、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清单,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进行节能改造,优先改造建设年代早及能耗强度较高的建筑,医院类重点改造2005年之前建成的项目,旅店、商场类重点改造2010年之前建成的项目。基于不同类型建筑能耗特点挖掘节能潜力,对用能系统围护结构、高耗能设备和系统进行针对性的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照明器具、智能照明控制、高能效空调,推广应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对历史文化等保护类建筑,优先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实现低碳化。持续开展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鼓励酒店、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定期开展运行调适,促进调适项目机电系统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到2025年,再推动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50万平方米,到2030年,累计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其中能效提升20%以上的建筑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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