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城市绿色照明。严格落实本市城市照明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照明设施表面照度或亮度,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杜绝无效照明,提高照明系统能源使用效率。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建设,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逐步提高绿色照明比例,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加快推进照明系统数字化建设,到2030年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尊重自然,保护和利用城市、山、水、林、田等生态空间,发挥源头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合理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注重“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住建领域智慧运行管理水平
1.推进住建领域智慧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天津市智慧住建综合服务平台,结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构建的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对全市域内房屋建筑,构建全市域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模块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全部带图作业。以天津市智慧住建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实现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功能;在施工过程中,支持装配式部品部件信息采集、溯源、安装监管;在竣工验收环节,实现对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分项计量设备及其数据采集传输装置验收功能;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实现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功能;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实现能耗监测功能。提升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及碳排放监测智慧化水平,实现全方位碳监测与计量、多维度碳分析与评估、综合性碳资产管理、个性化碳账户与减排服务等功能。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智能预判,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加大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鼓励推广智能建造技术,推动装配式+BIM、绿建+装配式+BIM、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BIM+智能建造机器人等多种组合方式应用,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机器代人”等应用场景建设,到2030年培育1-2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建筑机器人标志性示范产品。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探索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梳理试点区全部建筑互联网平台,对平台进行分类分级,在现有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基础上,培育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并投入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