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以点带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电力设备事故事件多发,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风险隐患排查还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各单位要眼睛向下、狠抓基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督促指导所辖企业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电网企业要加强系统运行风险研判,科学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配电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输变电主设备、枢纽变电站、换流站等的事故隐患;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巡查,重点排查远距离、大容量、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以及集中落点直流输电系统、同塔多回、同一走廊双回多回线路的安全风险;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主网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缺陷故障,防范误动拒动问题发生;加强受端电网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负荷密集、外受电比例高的受端电网安全风险,提高通道中断事故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煤电企业要克服效益下滑亏损等困难,加大安全投入,保障运维保养、技术监督、更新改造等费用;全面分析深度调峰、频繁启停、实际电煤偏离设计煤种对机组设备的影响,相应完善制度规程,为运行操作提供遵循;加强技术监督,重点评估管控锅炉“四管”、汽机油系统、调速系统、主再蒸汽系统、抽气系统、重要阀门、氢气系统、风机、配电母线室、空预器、流化床、保护和自动控制系统等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裂纹、磨损、泄漏、松动、变形、卡涩、短路、振动、结焦、冲蚀等缺陷隐患。水电企业要扎实开展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照专项行动方案8个方面、38项具体任务要求,排查整治管理漏洞、设备隐患和灾害风险。核电企业要针对近年来非计划停堆停机事件,认真做好经验反馈工作,防范人因事故;加强冷源安全管理,完善异物入侵预警和拦截清理措施;强化核电站保安电源运维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电源有效可用,坚决守住核电安全防线。
三、紧盯新兴领域,切实加强生产运行安全管理
近年来,能源利用形态多样化发展,电力生产供应新业态、新模式逐渐增多,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兴领域发展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不断加强生产运行管理。海上风电企业要发挥牵头管总作用,压实施工、运维、运输、吊装等相关企业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法规文件和标准规程,加强海上吊装、登高作业、火灾防救、船舶抛锚起锚等安全管理;要深入研究海浪、海雾、台风、风暴潮、地震海啸等灾害特点规律,制定落实防范应对措施,保障海上风电建设运维安全。有关电力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投资、运维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工况,评估电池系统健康状态,规范检查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的可靠性,排查电站与周边设施、人员的安全距离,完善应急消防措施。燃气发电企业要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问题“大起底”,认真排查输气管网老化、锈蚀等问题,定期校验检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燃气泄露监测报警装置等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辨识评估液化天然气运输、接卸环节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防静电、防火花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整治,按规定配备充足、合规的消防器材;汛期和雷雨季节前,要做好防雷检测,确保接地电阻值合规;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要按照规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