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各类设备样品要求见附件3,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样品接收登记完成后,即进入检测阶段,供应商不得中途退出送样检测,且不再接受退款申请。根据各品类检测的要求,检测机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展样品的调试,无故拖延影响检测进度者,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三)此次送样采用现场送样方式,现场样品登记时必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场进行样品和相关资料的登记确认。送检产生的工业固废由送检供应商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园区或附近。
(四)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测试过程发现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的,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南方电网公司委托南网品控中心统一跟踪检测工作进度情况,收集、审核送样检测结果情况。检测完毕后,南网品控中心统一收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机构审核后向供应商发放。
(六)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结果通知10个工作日内向南方电网品控技术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见附件5-1:复检申请表),检测机构在包括供应商在内的多方见证下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针对原样品,不应拆除或增加组件,不应升级软件程序,不应调整系数、配置参数等。复检工作结束后供应商签署复检现象确认函(附件5-2:复检现象确认函)。检测过程的争议、复检合格与否的结果判定由南网公司专家评议会决定,并具有最终的效力。若供应商对复检不合格无异议的,复检现象确认函可以直接给出不合格的结论;若对复检结果存在争议,复检结果合格与否的判定由南网公司专家评议会决定。如复检导致样品合格或不合格结果发生变化,检测机构不收取其他费用,否则供应商按照原送检费用标准承担相关复检项目费用(先缴费后复检。若复检合格再申请退费)。
(七)南网品控中心统计汇总送样检测结果,经公司供应链部及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后,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合格清单。
六、检测结果应用
(一)检测结果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全网共享。由于本次配电自动化设备(二次设备)技术标准/规范发生了重大改变,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发布后,以往送样检测结果无效。
(二)本次配电自动化设备(二次设备)送样检测结果纳入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价标准,应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招标等环节。
(三)本次检测合格结果有效期为3年。
(四)当送检设备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时,供应商应重新送检后方能取得合格资质:
(1)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原送检设备不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