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加强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整车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电网企业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家庭(V2H)、公共建筑(V2B)能量互动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规模化响应能力,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为亮点特色的虚拟电厂和电力充储放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
21.促进汽车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报废汽车在机动车登记、使用、回收拆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整车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力度,开展成套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领工程。
22.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释放新能源汽车购买潜力。争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巩固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全面电动化成果,试行车辆统一设计运营服务标准,打造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名片。推动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外)、城市物流配送车、邮政用车、机场用车、重型货车及环卫用车等新增及置换车辆实现清洁化。扩大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场景,探索车电分离等公共领域车辆运营模式,引领打造新型城市绿色出行服务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民航深圳监管局)
23.开展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汽车示范应用。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在仓储、物流、港口、环卫和工地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牵引车、叉车及其它工程车应用示范,规划开设跨区域城际公共交通氢能巴士客运线路。推动LNG车型在垃圾勾臂车、工程车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八)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工程。
24.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搭建企业海外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市场及政策研究,为企业“出海”提供有效支撑。探索与国际主要汽车工业城市以及新兴市场区域组建“国际城市汽车产业联盟”。积极承办世界级汽车论坛,国际自动驾驶汽车挑战赛、国际汽车设计大赛等大型赛事,在产业培育、技术创新、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向全球提供“深圳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