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培育汽车电子新动能。发挥深圳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拓展汽车电子业务,加速推进车规级产品认证。重点推动车用操作系统、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算法、智能传感器等产业链核心领域与整车协同发展,以智能化、网络化、安全化为方向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深圳市汽车电子行业发展壮大,培育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等领域的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
(五)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工程。
16.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积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5.9GHz车联网专用频率技术试验并探索商用,推动车联网与数字能源、城市交通协同发展,鼓励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支持坪山区全域、南山区妈湾智慧港区等开展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示范工作,积极申报试点,支持开展公交、出租车自动驾驶示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
17.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坪山区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级“双智”先行示范区以及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推动坪山区完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建设,构建全场景、多维度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能力,开展坪山区全域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道路设施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信号灯、多功能智能杆、C-V2X路侧单元等设备。提升车端网联设备渗透率,搭建大数据云控平台,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坪山区政府)
18.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撑管理体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性准入、登记、质量监督、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及数据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研究推出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保险条款及相关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深圳银保监局)
(六)绿色低碳创新示范工程。
19.促进汽车生产绿电消费。积极利用风电、水电、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支持汽车产业园区、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与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合作,建设绿电保障工程。支持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购买绿电、绿证,开展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