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求响应市场化机制不成熟,补贴资金来源不足。目前,尚有少部分省份未出台需求响应政策,多数省份虽然出台了政策,但受价格引导作用有限、补贴资金来源不足等因素影响,市场主体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证,主动参与负荷调节的积极性较低,难以应对较大和较长时间的电力电量缺口。
3.降温、取暖负荷增长迅猛,峰谷差持续加大,给电力保供带来巨大压力。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空调和电取暖全面普及使用,以及近年来极端高温、寒潮天气多发频发,造成降温、取暖负荷超预期增长,居民负荷冬夏高峰占比越来越高,电力负荷尖峰特征更加突出。2022年的最大负荷日降温负荷较2021年增长约45%,远超常规电源装机增速。夏季用电高峰时刻降温负荷已接近四成,局部地区甚至超过六成,电力电量缺口超出了负荷管理覆盖范围,电网冬夏“双峰”特征越加明显。对于民生空调负荷,部分省份仍采用居民生活“年阶梯”电价,价格信号引导作用较弱;对于工商业等非保民空调负荷,目前尚未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难以形成合力推动该类空调负荷优化调节。
有关政策建议
1.推进需求侧资源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负荷管理技术水平。《负荷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应加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维及安全监管。建议各省级政府同步明确电力负荷管理作用,协调用户配合开展负荷管理系统接入工作。将负荷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督促电力供应紧张地区必要时严格落实有序用电方案,确保足额执行到位。推动工业、商业、居民家庭等领域用电基础设施和终端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支持多元化开发智能用电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工厂、智能园区、智能楼宇、智能小区、智能家居等,为精细化管理需求侧资源提供智慧化技术支撑。
2.建立需求响应资金长效渠道,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能力建设。建议各地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尖峰电价增收、纳入输配电价、市场化交易用户分摊等方式,建立需求响应资金长效渠道。综合统筹需求响应资金能力、可调节负荷规模,进一步明确需求响应执行边界,理清衔接机制,明确需求响应执行效果考核规则,提升需求响应保供能力。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
3.完善电价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两个“办法修订稿”均提出,要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建议进一步完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时推进居民阶梯电价由年阶梯改为月阶梯,引导居民主动调整用电行为,有效压减度夏(冬)高峰期用电负荷。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实施尖峰电价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出台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落实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