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积极开展节约用电管理。提升社会节电意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通过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快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降本增效,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6.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依法打击盗窃电能或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等影响电力建设和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7.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通道清理。对处于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植物,其产权所有人或单位应及时修剪,确保安全距离符合电力设施运行要求。依托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依法依规推进山火隔离带共建工作,提升山火防控质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林草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8.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电力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每年开展一次电力可靠性管理排查评价工作,并向相关方反馈评价结果,督促责任方限期整改。工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统一开展高危及重要客户认定工作,通过三方联席会议形成重要客户名单,直接向社会发布。大力提升用电企业安全用电意识,监督并指导用电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提高电力设施本体可靠性水平,夯实可靠性管理本质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9.规范杆塔资源共享。未经电网企业同意,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产权归属电网企业的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及地下电缆通道。鼓励通信运营商与电网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共享或有偿模式,利用电力杆塔、变电站房等电网资源,提高电网资产利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降低投资成本。(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电信白银分公司、移动白银分公司、联通白银分公司)
(七)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基建项目建设
30.支持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各级发改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31.提高充电便捷性。融合政府智慧泊车平台与充电设施平台,实现停车场、充电桩和车辆信息互联互通,便于电动汽车停车、找桩、充电,提高充电设施使用率。积极引导电动车主在用电低谷时段充电、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国网白银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