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次框架招标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报价总容量统一暂定20MWh。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全钒液流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及变压器间连接线缆,不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方位之内)。
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35 kV(根据具体项目可调整设计),储能系统可接受电网调度(或单独AGC/AVC控制),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
以及所应用项目公司相关的如下内容(如有):
(1)配合办理与项目储能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手续等;
(2)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电池储能系统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并网检测费用暂不需报价)
(3)承担本储能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包件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包件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备注: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投标人如参与多个包件,需根据包件序号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单独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