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打通核电、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能源的上下游产业链,以石岛湾核电基地为龙头,带动全市核能综合利用、核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同步向海上风电装备、氢能、光伏、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拓展延伸,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
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在特色优势产业上集中攻坚、全面发力,大力培育八大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拓链,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提速、占比提高、效益提升。积极发展核电、海上风电、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前瞻布局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原文如下: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字〔2023〕4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威海视察指导工作,提出“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殷切期望,为威海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科技部对威海科技创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威海抢抓机遇,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威海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部署要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社会治理体系改革,持续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跃升,精致城市建设成型成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结合省“十大创新”和威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挑战
(一)发展基础。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三面环海,一面接陆,总面积5799.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1.46万。1987年地级威海市成立,现辖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设有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南海新区。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408.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