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煤改清洁能源供暖技术应用,“十四五”期间具备条件的剩余山区村庄基本完成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开展地源热泵供暖、光伏微电网应用、太阳能光热蓄能增温等技术的示范与应用。示范推广“光伏+农业”模式,在具备条件的种植园区,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及新型纳米仿生态转光膜技术综合应用到传统温室大棚,在养殖场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新建高效设施农业可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地源热泵供暖。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3〕34号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北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本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全市“双碳”战略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为前提,以实施减排固碳重大行动为抓手,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农业农村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双碳”战略顺利实施贡献农业农村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业农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要将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农村节能减排统筹考虑、统一谋划,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2.坚持生产生态协调推进。保障粮食、蔬菜、畜禽等农产品稳定供应,不以降低生产规模简单实现减排目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比例,实现保障供给与减排增效协同。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区位、功能定位、资源、产业等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农业农村减排策略,实现最优的减排固碳效果。
4.坚持市场政府协同推进。满足市场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针对农业农村减排重点,积极制定支持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