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尚未饱和的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全面落实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1.推进城乡建设模式低碳转型。将碳达峰碳中和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环节。推动城市强中心、组团式发展,构建“一主四副多极点”的城市空间发展架构,推动全市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城市建筑规模,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推动城市生态修复,结合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推动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积极营造宜居环境,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新会崖门、开平赤坎、鹤山共和、恩平沙湖等61个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
12.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低碳建筑。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制订《江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划定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域,推动二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建设,提高建筑全寿命期节能减碳水平。发挥江门本地建筑产业联盟集聚效应和引导作用,鼓励建筑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关联企业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和高星级绿色建筑优先使用绿色建材认证产品。推动绿色低碳农房建设,编制《江门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引导新建农房执行绿色技术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积极应用装配式示范项目。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城镇建筑的推广比例力争超过40%。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材料,探索推动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数字化管理,建立建筑垃圾废物回收系统,加大材料的循环利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