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建设绿色宜居之城
以减少建筑能耗和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为重点,推动建筑全过程低碳转型,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宜居之城。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面盘活存量土地,推动供而未用、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实现“清零”。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加强城乡建设的气候韧性,加快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推广预制混凝土和砂浆、低碳环保水泥、环保抗菌涂料等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绿色施工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到2025年全区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到2030年全区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到8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区住建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分局、农林牧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适用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
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有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既有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率先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倡导采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模式。推广优化控制策略、安装控制系统、更换LED灯具等低成本技术,提高供暖制冷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能效,提升建筑整体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卫计局、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清洁高效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支持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其他绿色建筑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提高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50%;到2030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和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住建局、发改局、工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