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型能源企业、能源研究机构合作。根据国家、省级政策走向,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谋划一批新项目,分析各行业特点,分类别抓好新项目谋划,为能源行业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制氢领域与能源领域大企业探索实施风光储氢氨一体化零碳产业园项目。探索“新能源+储能”模式,谋划抽水蓄能、重力储能、电化学储能项目,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
3. 强化能源要素保障。
强化能源生产原料供应。与能源企业生产所需的煤炭、油气、秸秆以及其他原料的主产地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为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协助能源企业寻找新的生产原料供应基地,帮扶能源领域小微企业进入能源领域供应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等部门共同建立市域内能源物资保障体系,保障能源企业的电、煤、热、秸秆等供应,确保能源企业“有米下锅”“有柴做饭”。
强化能源生产资金保障。建立财政部门、金融部门、能源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协助能源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体系建设、企业间并购重组、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事项以及煤炭、秸秆等原料集中采购、重大公共事件等关键时期,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及中长期贷款支持,多渠道解决能源企业资金难题,保障能源企业生产和全社会稳定发展。
强化能源生产人才供给。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职业技术学校建立紧密联系,在能源技术研发、能源人才队伍、普通职工队伍三个方面强化人才保障。鼓励企业建立相关学校的实践基地,强化产学融合,强化人才保障。支持本地有条件的企业或者域外的能源企业到我市建设能源领域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四)实施能源利用提效工程,全面优化能源消费体系。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积极实施能源利用体系工程,加大清洁能源推行力度和应用强度,积极采用新型能源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支持创新创业引领新型能源消费体系的形成。
1. 加大清洁能源推行力度。
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等新型用能方式,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储能供暖。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推进储煤基地建设。实施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清洁节能行动。落实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