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高水平推进5G基站、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双千兆”城市,争创五星级标杆新型智慧城市。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以城乡建设高水平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1.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化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等智慧建造技术。规模化推广绿色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按照“一个加快、两个巩固、三个推进”发展策略,加快垦利区绿色建筑发展步伐,继续巩固东营区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筑发展基础,有序推进胜利机场片区、高铁片区、广利港片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夯实绿色建筑发展基础。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在建材领域大力推广绿色产品认证,积极应用获得节能、环保、绿色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在政府投资、市政公用等新建、改扩建建筑中率先使用绿色建材。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1200万平方米。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2.着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完成335万平方米以上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稳步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逐步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3.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建城镇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装使用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因地制宜推行热泵、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电气化。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