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旅融合服务业迈上新台阶。文旅融合再发力,以高质传承文化遗产、深度挖掘文化资源、高效发展智慧文旅等方式,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第三产业占比由2015年的46.3%上升到2022年的47.7%。高效保护文化遗产,文旅传承高质发展。实施《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设立古城保护基金;在全省创新实施《绍兴市名人故居激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107处名人故居落实保护措施。发布绍兴非遗LOGO和形象IP,创新设立首批10家非遗形象门店,制定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传承基地管理办法。深入发掘文化资源,文旅融合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2022年,省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把绍兴定位为“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初步构建智慧文旅,文化改革提质增效。成立绍兴文旅大数据实验室。“研学游一件事”“文物守望者”等应用场景上线运营。完成智慧文旅2.0项目建设,数字化基础水平取得新提升。
4.绿色富民惠民,引领“美好生活”新方向
(1)美丽乡村建设富有成效,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城乡相向而行、融合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1%。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城镇建设成效明显,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建成省级特色小镇4个,拆除各类违法建筑9714万平方米,成为“基本无违建市”。2022年,获评省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9个、特色精品村29个、达标村261个,基本实现全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2)农房激活改革强村富民,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施“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列入全国试点,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出台《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探索农房租赁使用权融资改革,设立闲置农房在线推介平台,建成上虞“乡路网”、柯桥“乡愁网”、新昌“共享小院”等公益性网站,把闲置农房改造成为文化礼堂、农家客栈、民俗馆、“红心租”等文体场所。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总收入30万元以下、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薄弱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5.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山水生金“护航舰”
(1)深化顶层设计,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十三五”以来,从立法、体制、标准“三位一体”入手,相继出台《“811”美丽绍兴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新时代高质量建设美丽绍兴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规划纲要(2020—2035年)》《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1—2030年)》以及水、气、土壤、固体废物等各类规划、计划或行动方案,出台《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条例,积极开展“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等工作,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