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发展的十条措施》中第八条“强化金融基金支持”相关要求。一是优先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融资各项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新建和技改项目扩能升级,已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次,累计帮助新能源锂电池企业获得贷款2.9亿元,待审批贷款3.1亿元。二是扩大基金规模,依托市产投集团20亿元的市黄淮产业母基金和新能源创业投资子基金,吸收县区国有企业资金,做实县区基金出资平台“战新合伙企业”,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基金,发挥基金杠杆带动作用,跟进项目投资,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帮扶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市产投集团联合省豫资公司、市豫资公司设立规模5亿元的“驻马店市高质量发展基金”,联合省投资集团、鹏辉能源发起设立规模10亿元的“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将全力支持全市新能源锂电池产业项目建设及产品研发。
在未来的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加强与发改、科技、自然资源、金融、财政、产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各类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水平,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持续将水、电、蒸汽等生产要素成本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政金企对接长效机制,尽快推动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实质化运转,真正为新能源锂电池企业运营及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助推我市新能源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同时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