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22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1994年启动至今,已成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的一面青春旗帜。
2023年3月,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启动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和集中评审,确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1935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日。公示期间,如对候选集体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实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10)85212818(兼传真)
电子信箱:qgqnwmh@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邮政编码:100005
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附件
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名单
与各行业系统联合开展部分
法院系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意街人民法庭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长寿湖人民法庭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十陵人民法庭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发展改革系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五二处消防班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九三〇处团支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七三三处专职消防队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三五二处消防班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西局二五六处计量化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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