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持续加大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力度。持续推进国际专家咨询会,积极参与国际间合作对话,推进绿色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攻关。不断深化与长三角区域、对口帮扶地区及其他省市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产业协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资源利用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责任部门:经发处、发展公司)
5.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约束制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园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国内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责任部门:综合办、组织人事处)
附件:1-1上海化工区“双碳”项目清单
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