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海安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文件提出,推动产业加快发展。围绕产业强链,加快推动电工电气、新能源、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迈向中高端,按照《关于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落实。支持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1〕51号)落实。采用拨改投、奖改投等市场化方式,优选重点企业将部分奖励资金注入“科创投”基金,投资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扩链或新上技术改造项目。
(二)实施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工业条线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企业家提升工程、企业高管和工业条线人员专题培训、“创二代”观摩研修活动。
(三)市发改委会同工商联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实行专项考评。年终评出10家运作规范、企业反映良好的协会(商会),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3个,奖励4万元;三等奖6个,奖励3万元。
(四)对获得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各类基地、特色园区、产业集群等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五)对通过南通市信用管理培训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获得省级、南通市级信用管理贯标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六)鼓励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展会,参展费部分按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省政府组织的展会按80%给予补助。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
(一)对开票规模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当年进入综合贡献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60万元、80万元、120万元的奖励。
(二)对首次入选国家、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三)一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票规模增幅超过全市规上工业开票规模平均增幅后,每净增5000万元奖励8万元,超过部分以此为标准按比例进行奖励。当年新投产企业(不受是否规模企业限制)按此标准减半实施。该条款与本大项第一条按就高原则享受。
(四)鼓励更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按照《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扶持上市挂牌企业的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17号)落实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