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荣誉表彰
“星级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颁发金质荣誉奖品。一星级50克、二星级60克、三星级80克、四星级100克、五星级140克、六星级200克。
九、其他奖励政策
(一)推动产业加快发展。围绕产业强链,加快推动电工电气、新能源、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迈向中高端,按照《关于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落实。支持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1〕51号)落实。采用拨改投、奖改投等市场化方式,优选重点企业将部分奖励资金注入“科创投”基金,投资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扩链或新上技术改造项目。
(二)实施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工业条线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企业家提升工程、企业高管和工业条线人员专题培训、“创二代”观摩研修活动。
(三)市发改委会同工商联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实行专项考评。年终评出10家运作规范、企业反映良好的协会(商会),一等奖1个,奖励5万元;二等奖3个,奖励4万元;三等奖6个,奖励3万元。
(四)对获得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各类基地、特色园区、产业集群等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五)对通过南通市信用管理培训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获得省级、南通市级信用管理贯标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六)鼓励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展会,参展费部分按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省政府组织的展会按80%给予补助。
十、附则
(一)政策兑现工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组办公室扎口牵头,市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资源规划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并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企业对照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申报,并经所在区镇签署意见后报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联合核实,形成兑现方案,在海安政务网上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对弄虚作假套取优惠政策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并由市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对实施“一企一策”且财力封闭运行的企业每年根据会议纪要确定的绩效目标和奖励政策进行目标考核兑现,企业可按照本政策意见申请奖励,不享受“一企一策”时,可享受本意见的单项奖励政策,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其当年综合贡献额,技改设备投入奖励差额部分可结转下一年度,在下一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内给予补贴,仍然不足部分不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