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保供
19.制定企业违反有序用电的约束或惩罚措施,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有序用电,鼓励企业错峰用电,积极开展节能、储能改造。(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20.州、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明确承担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内设机构,调整充实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切实维护电力设施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21.州、县市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应对开展生产活动妨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开展执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22.各县市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产权主体、广电、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对电力杆(塔)上附挂光缆、通信设施进行规范,确保安全供用电。(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电网规划建设、新能源建设和储能产业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源网荷储”各方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电网规划建设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州、县市发改部门和电网建设项目企业要聚焦规划方案、项目前期、投资计划、工程建设、协调保障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秉承推动发展的理念,根据单位职责,依法依规合力攻坚、协调解决。
(三)严格督促问效。要将全州电网规划建设、新能源建设和储能产业建设工作纳入全州专班工作问效机制,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行定期不定期调度、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甚至滞后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按期完成电网规划建设任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