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电网规划建设,确保列入国家和省、州规划及重点项目清单的电力项目及时落地和按期投产,提升我州输配电网结构水平、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降低电网事故事件风险,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强力推进祥云禾甸、云龙长新和巍山五印3个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尽快落地祥云莲花、大理麦地、永平北斗及宾川4个220千伏变电站及11个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产,保障新能源、储能项目并网和送出消纳,建设初具规模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形成电网、电源、负荷、储能侧协调互补的电网网架结构,打造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力争“十四五”末州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400万千伏安,具备年均绿色电力生产达到600亿千瓦时接入能力与州内绿色电力消费达到180亿千瓦时的消纳能力。保障新能源消纳利用率在95%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引领
1.强化规划科学引领,找准大理电网的短板和痛、难点问题,统筹“源网荷储”规划,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2.统筹新能源、电网、储能、产业布局和用电负荷、高压站点及线路通道等规划衔接,将电力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和市政建设方案同步推进实施。对纳入规划的站址及线路通道进行有效控制和保护性预留,实现空间和电网资源综合利用、科学管控,确保电网规划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3.结合全州负荷发展需要及电网发展需求,在开展电网规划方案编制时,要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等政策规定,有序衔接其他各项规划,确保规划方案可行。(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4.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站址及线路通道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区预先公告。在预先公告明示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新种植林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理经开区管委会,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