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构建城市轨道、常规公交一体化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绿色公路、绿色铁路、智能电网、绿色码头、清洁能源船舶、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油(气)换电”推广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大力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与人行重庆营管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合作改造金融机构旧址建筑群,打造绿色低碳示范楼宇。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城市绿色化更新,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和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分布式能源、先进高效能源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合同能源服务等;探索建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发展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城市更新基金投向绿色建筑重点领域。探索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建筑范本。探索创新绿色建筑贴标融资产品、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绿色住房按揭贷款等。
原文如下: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核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我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助力打造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根据《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号)、《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结合渝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更加健全。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渝中区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金融资源绿色化、低碳化配置畅通高效,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加快增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及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绿色产业融资环境逐步改善,基本建成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