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速度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
17.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高能效、低排放的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提升车辆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积极落实“旗E春城 旗动吉林”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持续推进公交车、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用能清洁化、电动化。严格落实国家、行业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货运车辆。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及更新,鼓励物流园区等货运枢纽场所使用较高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当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100%;到2030年,力争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到40%,全市新增、更新2000台换电式巡游出租车,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8.5%左右。(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围绕农副产品、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农机、冶金建材等大宗商品物流和成品油交易物流,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推进物流园区和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发展“一票制”第三方物流服务和多式联运服务,进一步提高物流整体运营效率。推广应用厢式货车和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动道路运输向绿色物流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扩大公交系统服务范围。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5%以上。(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建设绿色公路,推动施工材料、废旧材料综合利用,强化公路交通建设、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控制。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加速智慧公交建设,有序推进加气站、充电站、换电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设200个120千瓦直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改造400个公交候车亭和400个智能公交站牌。(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