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对现有水泥熟料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整合四平现有水泥熟料产能,提升水泥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发展光伏玻璃、超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等高附加值玻璃产品,建设高端玻璃生产基地,构建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广久盛建材“生态砌块产业模式”,打造新型建材产业集群。鼓励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以“绿色化、优质化、特种化、低碳化”为标准,大力发展环保型化学建材、新型墙体材料、节能(保温)建材、装饰装修材料、防水建材、防火建材,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支持企业开发生态护坡、生态砌块等环保产品,推广绿色建材。推进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富氧燃烧、燃料替代等低碳技术,不断降低建材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源头严控,严格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挥能效基准水平倒逼和标杆水平引领作用,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项目,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提高生产运行能效,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化解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艺、产品。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坚持一企一策,加强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指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节约能源为核心,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
13.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明确乡村分类布局,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及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化,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构建清洁供暖体系,推动“清洁燃煤供暖项目”工程和“煤改气”供暖工作。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杜绝大拆大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