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001标包1青海省海西州宝库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储能系统集成商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3、资质要求”中的3.3.1通用资质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和合同签订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贸易代理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2.2
002包1:青海省海西州宝库储能电站工程高压直挂式储能系统设备集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标体系,上述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间内。
(2)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