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和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一星标准及以上标准设计和运行;强化绿色建筑标识和绿色建筑质量监管,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将绿色建筑管理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全过程管理程序,鼓励开展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持续推广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领域率先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化改造示范。到2025年,新建城镇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五步建筑节能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供暖热源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改造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各乡镇园区)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依托电制热(冷)技术推进公共建筑供热(冷)清洁化,重点在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电热泵、电锅炉、电蓄冷技术,高效满足建筑用热(冷)需求。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5G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电、“全电厨房”,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各种热泵在建筑中多元化、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太阳能光热和浅层地热能应用的品质和效率。全面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与应用,鼓励工业厂房、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各乡镇园区)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融合静海乡村风貌和发展规划,开展分散式风电可行性研究,打造乡村风电新标杆。鼓励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好的村庄发展户用屋顶光伏。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农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成果。全方位推进太阳能热水、生物质发电、空气源热泵等新型能源产品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的应用规模和使用范围。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夯实农村能源网络结构,降低农民用能成本,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农业生产绿色技术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建设一批智能连栋温室、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大力发展电温控、智能电养殖技术,推广农产品电烘干、电加工技术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技术。(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国网天津静海供电有限公司、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