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提高有序用电应急响应能力。各镇乡(街道)要会同当地供电所,按照用户生产方式、负荷特性,帮助、指导用户制定“一企一策”的错避峰计划,原则上按照集中轮停的方式进行错避峰,不适合集中轮停的连续性生产企业以及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提出申请,经镇乡(街道)、发改局同意后,可将轮停天数折算成限电比例限荷;重点行业企业应全部列入错避峰计划;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单位,供电公司履行相关手续执行可中断负荷远程跳闸,并报送相关部门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和用能预算化管理。医院、学校、金融、通讯等重要单位要及早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障正常工作秩序。
(四) 推进有序用电数字化改革。市供电公司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有序用电的方案编制、执行、调整等全过程纳入负荷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负荷管控能力建设,镇乡(街道)要协调重点行业企业安装分路负荷控制终端的跳闸回路,确保可中断能力可监、可测、可控。对于故意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等情况,市供电公司要协同镇乡(街道)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进行相应违约处理,并立即予以恢复。
(五) 推进全社会节约用电。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节电管理,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场所空调实施调控,持续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需求响应。进一步加强技术节电,大力推广蓄能、热泵、高效电机、绿色照明等节能环保技术,显著提升全社会能源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