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方便快捷为导向,攻克充电难题。为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充电、换电问题,柳州在住宅小区、机关单位、企业、大型商场等区域建设充电设施,在既有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新建一大批充电桩,在区域重要交通节点新建布局合理的综合能源充电站。同时,梳理出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总结了一套业主、物业、建设方、运营方等多方共赢的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模式。
(三)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加大推广应用。一是开展“人民汽车进万家”试点活动,推出宝骏E100、E200定位成“城市家庭的第二辆车”,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市民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二是对交通、城管、交警、环卫、园林、市政等公务用车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用车批量更换新能源汽车,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大力发展共享汽车,在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大型商超等区域设置租赁网点276个、施划专用车位1214个,投放768台共享汽车,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实惠、绿色的出行服务。
(四)以多元化服务为依托,凸显使用优势。一是创造性开展“全民找车位”活动。二是制定《柳州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管理细则,规定停车位专用标识、标线、尺寸等,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管理。三是科学配置新能源汽车路权资源,允许新能源汽车使用公交专用道,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电动化出行率大幅提升。
二、我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不足
虽然我市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与柳州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合力不够。我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的职责分散在发改、经信、交通、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无法形成较强合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和渗透率都偏低。
二是政府支持扶持政策不够。我市目前尚未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规划,财政补贴综合能源服务站、充电桩、停车场(停车泊位)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土地等支持政策亟待完善,对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多元化参与力度不够。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滞后。我市现建有充电桩5000个,按照柳州车桩比(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的比率)1:3的标准,我市已经出现了9000个充电桩的缺口。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加,充电桩的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市充电桩的建设管理主体分属国家电网、公交集团和汉江国投等企业,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管理服务平台,不便于协同发展。
四是公共领域引领效应不明显。我市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环卫、园林、市政等其他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共停车场地的管理主体由汉江国投等多家企业负责运维,没有实现统筹管理,导致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