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标准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建设雨湖高新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湘乡市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湘潭天易经开区杨河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重点发展废钢循环利用、废有色金属(含废铜、废铝、废锌等)循环利用、废玻璃循环利用、废旧轮胎及塑料再生利用、机电产品精深加工与再制造等五大资源循环利用主导产业,打造静脉物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维修与租赁等衍生服务业四个再生资源配套产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程。依托国家能源局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契机,创新“光伏+模式”,积极推进岳塘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到2025年,力争5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设,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万千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以实施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南低碳城市试点项目为契机,采用世界银行绿色建筑EDGE标准并通过认证,完成湘潭市中医医院绿色低碳建筑项目和湘潭国家级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建设基地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低碳社区建设等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增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低碳景区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韶山核心景区近零碳示范区建设,推出低碳红色文旅。到2025年,将韶山核心景区打造成为近零碳景区,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示范。(韶山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行行有标杆”的目标。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巩固提升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推进县级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20年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