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把产业招商作为头号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围绕牵头产业和主特产业,分别牵头谋划、招引落地3-5个优质项目。加强全产业招商项目谋划、筛选、审核等工作,建立完善重大招商项目“五个一”落地推进机制,常态化开展免费代办服务,切实提高招商项目落地效率。
36.完善招商考核办法,将领导班子成员谋划招引重大项目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争民间投资占比达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单位)
(九)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试点推广专项行动
37.发挥联合审批、会审联审机制优势,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加快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一般社会类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
38.深入实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着力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补齐普惠金融发展短板。重点做好市场主体金融服务,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车,推广“贵州金服平台”,推进绿色金融等工作。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生态环境体系。
39.建立银行企业融资信息推进机制,由发改部门、金融办、银行等部门共同建立融资政策、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按月推送项目信息,实现融资信息对称,推进项目融资。
40.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打造市县级融资平台公司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等有关单位)
(十)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专项行动
41.梳理汇编《资金申报政策清单》,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争资争项活动,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贴息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42.加快市级财政安排的3.26亿元市级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支持市委党校迁建、市消防基地等项目建设。
43.动态制定年度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清单,清单内项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应保尽保,积极保障林地定额供给。实行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提前预支政策。
44.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对能耗指标超出全市用能指标部分,积极争取省级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对国家规划布局及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积极向国家申请能耗单列指标。
45.实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预评估”制度,由生态环境部门提前介入、指导项目优化选址选线,做好从环评编制到环评审批的全过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