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启停时间短、调节速度快、工况转换灵活,具有双向调节能力,是技术成熟、运行可靠且较为经济的调节电源和储能电源,是新型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服务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能源领域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体系化系统化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围绕抽水蓄能建设相对滞后、前期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发展难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主要从合理优化前期、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着力破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审批程序多,建设周期长等难题。
在合理优化前期方面:科学合理谋划项目,加快投资主体确定,鼓励加大预可研报告研究深度,加快三大专题进程,明确核准要求,并行推进可研编制工作,提升开工前手续办理效率。在加大支持力度方面:给予前期工作资金支持,风电光伏市场化布局激励,明确抽水蓄能容量电价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的价格支持政策,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金融信贷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建设。在强化激励约束方面:实行项目承诺制,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和地、州、市予以惩戒;加强服务指导,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坚持高站位布局、高水平谋划、高效率推进、高标准支持、高要求监管,抢抓机遇、超前谋划,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推进我区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附:
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谋划项目,经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研究论证,超前储备、应推尽推,积极向国家能源局申请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是加快投资主体确定,对纳入《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各地、州、市应尽快确定项目业主。
三是加强线上调度管理,项目作为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按月调度项目信息,实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四是鼓励加大预可研报告研究深度,在符合规范要求基础上,鼓励投资主体委托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加大预可研编制深度。
五是加快三大专题进程,自然资源等部门并联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等审核,力争5个月内完成三大专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