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投标人应考虑项目招标完成后可能不实施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在建工程职务且承诺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本人不在因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内。(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3.3.3拟派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未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两年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3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